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天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①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②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③工伤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④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⑤医疗保险:公司缴11%,个人缴2%。 二、天津 个体工商户 和 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保险缴费比例 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划入个人账户8%; ②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