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满十年,公司照样签一年合同,合法吗?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可以选择不续约,但需要支付经济赔偿。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如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患职业病或工伤、孕期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不满2年按2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薪水。月薪水超过当地平均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法律分析 不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限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限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续约劳动合同是应予的。不过,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限定,用人单位不续约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限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本领的;(三)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工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持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够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限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雇主可以选择不续约,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对于工资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三倍的劳动者,赔偿金额按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续约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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