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险有哪些保障? |
释义 | 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员工生育的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员工缴费满一定期限的,员工就可以享有上述待遇。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员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员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员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员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营养补助 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员工月平均工资×25%;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员工月平均工资×50%。 男性员工 员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员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员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员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按2个月计发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员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员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员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员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员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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