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 |
释义 | 一、上海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 1、准备好自己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签字、手印、电话等资料要求真实完整。 2、准备房租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需要房东配合开具完税发票,携带公积金账户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账号、当地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网页界面打印版。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印鉴,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提交申请书及复印件提交审核。 4、若审核通过,则可通过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的提现,若审核未通过,则需要再次补齐相关材料二次提交。 二、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如下: 1、开具租房收据。开具租房收据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这样可以省去不少时间; (2)直接与房东自行签订租房协议的租房者,可以与房东一起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租房发票,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2、将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收据后,将租房收据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印鉴。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5)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6)审核通过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3、若审核通过,则可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了,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若审核未通过,则需要再次补齐相关材料二次提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中: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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