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可以指定不给谁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中可以注明不让谁继承遗产。 1、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3、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4、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依法成立有法律效力,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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