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字路口撞车责任划分 |
释义 | 十字路口撞车责任,当交通信号灯或者信号灯停止使用的时间,通过十字路口机动车双方都直行的情况下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应该让行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十字路口有交通信号灯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过错程度划分事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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