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镇政府部门有哪些单位 |
释义 | 法律分析:1、党政办公室(信访办、监察室、人武部、综治办) 2、农村经济工作办公室(安监站) 3、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办、司法所、教育办) 4、财税办公室(财政所、统计站、审计站) 5、村镇建设办公室(环保办) 6、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7、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8、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9、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1、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一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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