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并非都可以因混同而消灭。《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合同混同并不一定会导致合同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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