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并非都可以因混同而消灭。《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合同混同并不一定会导致合同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