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应当挂失支付,减少损失,付款人收到挂失支付后应当暂停支付,之后可以进行公示催告程序,若是无人申报,则进行除权判决,也可以直接进行普通程序诉讼。 补救措施: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1)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 (2)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 (4)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1)公示催告申请书;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1)挂失止付通知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法律依据: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