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儿无女的独居老人可以寻求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求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