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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跨国追索案开审,涉外起诉有什么特别规定
释义
    一,审理情况:
    备受海内外关注的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跨国追索一案终于有了新的进展。7月26日上午,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民委员会、大田县吴山乡东埔村民委员会诉被告OscarVanOvereem(音译:**卡·**奥沃雷姆)、Design&ConsultancyB.V。(设计及咨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ConsultancyOscarvanOvereemB.V。(音译:设计咨询**卡·凡·**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三被告均由两位中国律师代为应诉。
    庭审进行了3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各自陈述了诉辩主张,进行了举证、质证,合议庭对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涉案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权属情况、被告有无存在侵权等事实展开了法庭调查。
    庭审中,原告当庭补充提交了一份新的证据材料,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和要求法院依职权调查,被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也申请再延长两个月左右的举证期限。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庭宣布本次开庭休庭,第二次开庭时间将另行确定通知。
    二,事件经过:
    1995年12月,“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被当地村民发现遭人盗窃,村民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坐佛去向一直下落不明。
    2015年3月,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一尊肉身佛像,引起阳春村和东埔村关注。村民认为该尊佛像即为被盗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福建省文物部门也称已初步确认展出的“肉身坐佛”即是20年前被盗的章-公祖师像,而该佛像的荷兰藏家**奥沃雷姆随即撤展。
    2015年11月,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授权中荷律师团队进行“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追索诉讼,并在中国和荷兰两国进行平行诉讼。
    2016年5月底,两村的村民委员会委托中荷律师团向荷兰法庭提交起诉状,要求法庭判决荷兰藏家**奥沃雷姆将其所持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归还普照堂。
    2017年7月14日,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就该案举行了首场听证会。原告方由福建村民委托的代理律师团出席,被告方**弗里姆本人随辩护律师一同出席了听证会。依照荷兰的法律程序,法官在听证会上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述,提出有关问题,但没有当场作出裁决。
    二,涉外起诉的相关规定: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办理。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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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3: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