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石家庄长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号码是0311-85996668。 石家庄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就调整优化全省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如下措施。 1、取消流动人员查验; 2、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取消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等交通卡口“落地检”; 3、规范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4、除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须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进入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扫“场所码”。各医疗机构须无条件接收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急危重症患者就医; 5、石家庄市内6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自2022年12月1日起,石家庄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新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