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护照种类有以下六种: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根据规定,除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仍需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外,其他公民只要不具有法律规定不准出境的情形,即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领护照。根据规定,护照失效一般有以下7种情形:有效期届满;持照人死亡;护照项目被涂改;被损坏;护照因遗失等原因被宣布作废或吊销;护照签证页用完,持照人已申请换发新护照;持照人已丧失中国国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护照法》第十六条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