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取律师代理费用,这是律师生计的需要。毕竟律师不是国家公务人员,没有国家财政保障,任何人也不会无缘无故给离婚律师发工资,离婚律师必须自己挣取劳动报酬,而这些劳动报酬就来源于委托律师办案的当事人。就律师而言有了案源就等于有了生存保障,拓展案源就是律师发展之必须。免费提供离婚法律咨询一般就成了一些律师吸引案源的噱头。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