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条件: (1)、55周岁以下,个人及家庭净资产至少80万澳币; (2)、过去四财年间有两财年实现50万澳币以上年营业额: (3)、过去四财年间有两财年,夫妻名下持股比例超过30%(上市公司10%); (4)、EOI打分不低于65分。 2、转永居要求: (1)、主申请人持四年临时签证期间满足两年创业要求; (2)、申请前两个财年主申请人持股澳洲公司不低于30%(上市公司10%); (3)、申请前一个财年,澳洲公司年营业额至少30万澳币。若之中有持股不足51%。则年营业额至少40万澳币; (4)、 以下三个条件中需满足两个: A、夫妻名下个人及家庭净资产60万澳币; B、公司净资产20万澳币; C、雇佣两名当地全职员工; (5)、 创业2年期间主申请人累计住满1年。 3、入籍条件: (1)、临时签证满4年以上,永居签证满1年以上; (2)、申请前4年离开澳大利亚不得超过1年,最后一年不超过90天; (3)、通过澳洲入籍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六条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