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依据所以不好规定,规定出来了也无法律依据。 1、培训对象的选择要严谨。 2、培训的内容、必要性的确定。 3、培训可以内外结合,把部分培训外聘化,从而具备签订培训服务合同,要求其服务期限。 一、培训服务 1、培训就是培养+训练,通过培养加训练使受训者掌握某种技能的方式。 2、培训服务,即:以提升能力、培养技能、学历教育、认证培训等为目的,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服务。 二、注意约定服务期期限的培训是 1、用人单位花费大量费用招聘的人员; 2、投入大额资金进行过特殊培训的人员; 3、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了特殊待遇的人员。期限是通常以5年期居多,与合同期限同步履行。当然实践中要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具体约定。 三、培训服务过期作废是否合法 1、合法 2、合同规定了服务期,培训者在服务期内进行培训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