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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番禺分中心
    地址: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66号番发商务大厦8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20-84693873
    交通指引:
    1、地铁线路:地铁三号线番禺广场站
    2、公交线路:公共汽车东秀园站(番99路、番160路、番126路和301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医保】获广州医保个账余额查询入口、医保缴费标准、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等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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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