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整仲裁诉讼主张的方法 |
释义 | 仲裁申请人可以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前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同时申请仲裁的条件包括有仲裁协议、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法律分析 一、如何更改仲裁诉讼请求 仲裁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变更仲裁请求的,应该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前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第五十四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二、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申请人可以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前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人应当在仲裁申请书中明确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及其事实、理由,以及相关证据和证人信息。裁决书应当明确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负担和裁决日期。申请仲裁的条件包括存在仲裁协议、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争议事项。以上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简要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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