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信用卡还款日期是信用卡发卡银行要求持卡人归还应付款项的最后日期,如果借款人没有在约定的日期内偿还借款的,则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允许持卡人在本办法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进行消费用途的透支,透支限额为金卡1万元、普通卡5千元。‖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第十九条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