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三、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依法认真行使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做好大会期间的工作。 四、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会议、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五、人大代表应当按要求参加人大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各种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六、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走访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七、人大代表要密切与选举单位的联系,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各项代表活动,经常回原选举单位听取意见、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八、人大代表应当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一条 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 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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