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期限应该怎么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员工如果连续休医疗期,则连续计算医疗期直至期满。如果间断休医疗期,则可累计计算医疗期。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计算。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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