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专利申请费用可以减少 |
释义 |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一、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包括合法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经专利权人特别授权的一方也可以作为让与人对第三方许可; 一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的,让与人应当为全体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 二、怎么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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