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驶证的照片的要求如下:长88mm,宽60mm,圆角半径3mm的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全车外部彩色照片。摄照片时,汽车应当从车前方左侧45度角拍摄,摩托车和全挂车应当从车后方左侧45度角拍摄;机动车影像应占标准照片的三分之二;机动车照片应当能够明确辨别机动车号牌号码和车身颜色。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4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身份证 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