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报人向区局窗口报送申请材料。 2、区局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区局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3、现场检查。 4、区局审批。 5、区局审批大厅发放许可证。 办理食品安全认证应当提交认证申请;法律地位证明文件;产品符合安全要求的相关证据等文件供相关部门受理,由相关部门评审后认定资格足够的,与申请人签订认证合同。 食品安全认证是指第三方依据程序对食品、生产过程及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或合格证。目前食品市场,经常见到一些天然、无公害、绿色、健康等字眼。这个不能直接办理,需要认证,能办理的是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负责人、经办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食品流通)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6、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7、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0、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第四条 认证机构应要求认证委托人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2)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 (3)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生产、加工及经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认证依据,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6)一年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安全事故; (7)三年内未因食品安全事故、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或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而被认证机构撤销认证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