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安全认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食品安全认证办理方式如下: 1、在本省质监局网站上下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及所申报产品所属单元的《审查细则》; 2、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 3、提交材料(QS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4、质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验,材料符合受理标准,通知企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5、质量技术监督局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审核时间为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6、现场审核不合格,企业应迅速整改,两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如审核合格进入下一步; 7、根据审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8、质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申报企业等待发证。 食品安全认证所需材料如下: 1、建立起的HACCP体系文件,包括食品安全小组、危害分析、前提计划、HACCP计划; 2、实际运行3个月以上的资料,及相应的内审与管理评审资料; 3、企业的法律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等; 4、主要设备清单、监测设备清单、生产工艺流程、平面图、设备布置图、人流物流图、供排水图等; 5、主要产品的执行标准,如果是企业标准需要有备案; 6、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包括用量等信息; 7、认证申请; 8、产品检验报告、水质检测报告等资料; 9、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认证是指第三方依据程序对食品、生产过程及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或合格证。目前食品市场,经常见到一些天然、无公害、绿色、健康等字眼。国内有无公害蔬菜的认证,以确保产品的生产过程合理地使用化学农药及化学肥料,产品上的农药残余没有超过特定的标准。但市场也有部分产品宣称是无公害蔬菜而未获认证的。生鲜食品质量检验主要包括:蔬菜水果农残检验、水果糖分、肉类瘦肉精、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得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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