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小区物业负有维修的责任。商品房住宅小区缴纳有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物业是负责管理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如果商品房住宅的共有部分需要维修,可以动用专项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