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积极分子一般情况下要6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是: 1、提交申请; 2、党支部推荐; 3、支部与申请人谈话; 4、党员与非党员投票; 5、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 6、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为一年。 申请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是没有严格时间规定的,只要单位负责这项工作的人积极到上级党委争取并例行相关程序就可以,即使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很长时间,也未必会成为预备党员,这要取决于党委的发展计划和是否分配给你们单位预备党员的名额。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