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规定有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第九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首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满足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 (二)应当经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住户同意,同时应当经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本小区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小区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一致同意; (三)增设电梯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申请人应与受影响的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 (四)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住户一致同意就以下事项达成书面协议:1.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2.电梯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检验检测、管理等费用的分担方案;3.电梯使用单位主体确定;4.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