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解除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1)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 (2)意定解除:意定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形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形式主要包括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 1、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法律规定的事项,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 2、意定解除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解除合同。 二、保险合同可以撤销吗? 撤销保险合同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取消购买该保单,等到保险公司同意后即可撤销。但是,退回费用情况,具体如下: 1、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理应将投保人缴纳的所有费用退还,投保人不会产生经济损失。 2、过了犹豫期解除保险合同,过了犹豫期投保人再行退保的时候,只能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而非全部保费,一般保单的现金价值会少于保费,投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损失。 三、什么条件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人身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超过2年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可以终止合同。 5、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6、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7、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8、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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