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老人没有留下遗嘱按照以下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约定或遗嘱指定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