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交房注意事项 |
释义 | 交房注意事项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首先在接到入住通知后,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建议,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收房时,先检查开发商所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然后对要接收的房屋进行实地验收,在与开发商交接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检查入住的房屋是否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开发商提出,如不符合则应进行更换; 2、判断面积有无发生误差以及误差比是否超过3%,; 3、自己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和开发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应和开发商交接时如实做好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并要求开发商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一、商品房交付中要注意的问题 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管线分布竣工图有时也是附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购房者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需仔细,《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该楼盘都不能入住。 2、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 3、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依约发出了交房通知,即使你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4、商品房交付过程中,购房者验房的标准依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建筑方面的法律及规范,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就极为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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