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书不是一事一委托。授权委托书一般指委托书,二者没有区别。民事授权委托书,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当事人单方面出具的,明确代理律师在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代理权限的法律文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不能成立。其内容结构为: (一)标题:以“诉讼委托书”或“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为标题。 (二)首部: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三)正文: 1、写明委托出自委托人的自愿 2、委托事项及授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四)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具文时间。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哪个是自己 委托书上的委托人是自己。而受托人是代表自己行使合法权益的人,受托人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委托书一旦正式订立,委托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对委托事项后悔,但是受托人如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的权益的任何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书需要被委托人签字吗 不需要。严格来说,授权委托书,只需要委托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被委托人签字,但为使受托人知道委托的事实,让受托人签字也是可以的,表明受托人愿意受委托书的约束,同时,使得该委托书同时具有委托协议的性质。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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