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被执行人死了是不是不用执行 1、被执行人死了是否需要执行,视情况而定: (1)没有遗产可供执行,并且没有继承人或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2)没有遗产可供执行,但是有继承人的或义务承受人表明愿意承担被执行人生前保证责任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将继承人或义务承受人作为被执行人继续执行; (3)被执行人死亡后,有财产可供执行,则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程序,若其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程序: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