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假离婚真逃债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共同承担的,即使离婚也需要共担,法院可进行强制执行程序。法院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前购置的财产、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治病所负的债务以及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但夫妻约定个人负担的债务、未经同意资助非抚养义务亲朋的债务以及个人经营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如果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法律规定是共同承担。即使离婚也需要共担,经法院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实践中,以下几种债务法院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比如车子,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为维持家庭日常生计欠的钱。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欠钱,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另外,对以下几种债务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又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夫妻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即使离婚也需要共同承担,并可通过法院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法院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前一方购置的财产、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治病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等。个人约定的债务、未经同意资助亲朋所负的债务以及个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八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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