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要报到的次数并不固定,一般由执行机关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通常需要定期到相关的派出所报到一次,在传讯的时候应当及时到案,并且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所在的市、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