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多赡养父母能多分遗产吗?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这是鼓励型的不均等。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多分些遗产,并非对其付出的补偿,而是一种鼓励,其主要目的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所谓尽主要扶养义务,是指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多分遗产;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往往对被继承人的生活和情感上付出较多,他们理应多分些遗产。我国有学者还特别指出,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尚未结婚的子女也应比已经结婚的子女多分些遗产。 法律上规定的是“可以"多分,而非“应当”多分,这就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多分遗产。例如,有的继承人虽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但其收入明显高于其他继承人,就不一定非多分遗产不可;再如,继承人中有生活特别困难又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时,应当优先予以照顾。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而所谓“一般情况”是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 可以多分遗产的情况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该内容由 张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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