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道路红线40米即道路及道路两侧的绿化、排水等所有设施所需占地宽度不超过40米,40米红线通常用于大城市的次干路,实际路宽也就20米左右。 法律依据:《城市红线管理规定》 第六条 城市红线应当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划定,并通过规划展馆、新闻媒体、信息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划定城市红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同阶段城市规划的内容和深度保持一致; (二)满足城市交通运输需要,保证车流和人流的安全与畅通,满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需要; (三)为工程管线及其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供空间; (四)满足城市救灾避难和日照通风的要求,与城市景观相协调; (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八条 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城市道路系统,并明确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走向、等级、宽度和断面形式,以及主要交叉口形式; 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服从上位规划有关城市红线的要求,确定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控制点的坐标、标高和主要交叉口控制范围,以及支路的宽度和断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