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卫垃圾车左转时撞上直行摩托车,责任归属何人? |
释义 | 驾驶人承担责任,但首先由其驾驶的车辆保险理赔,不够则由驾驶人承担。单位聘用驾驶人因公交通事故,单位负责赔付。受害者起诉时,将驾驶人、车辆保险公司、车主列为被告。 法律分析 由驾驶人承担,但是首先是由他所驾驶的机动车保险来理赔,保险不够理赔的话才由驾驶人承担(驾驶人属于单位聘用且是因公发生的交通事故,单位会帮驾驶人赔付,但这不是受害者考虑的事),如果到法院起诉的话,把驾驶人、车辆的保险公司、车主(应该就是环卫站)一起列为被告。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中环卫垃圾车与直行摩托车相撞,谁应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确定责任归属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调查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环卫垃圾车的左转行为和直行摩托车的行驶情况。其次,需要查明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例如环卫垃圾车是否在转弯时有使用转向灯、是否有观察盲区等。同时,也需要考虑摩托车是否在直行过程中有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最后,还需要评估双方的过失程度,例如是否存在疏忽、不当操作等。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原则,最终才能确定责任的归属。因此,无法简单地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需要通过详细的调查和事实分析来确定责任归属。 结语 综上所述,确定责任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事故情况、交通违法行为和过失程度等。在法院起诉时,可以将驾驶人、车辆的保险公司和车主列为被告。然而,最终责任的归属需要通过详细的调查和事实分析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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