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抄家是俗称,它的法律名称叫“籍没”,意思是把罪人的家产充公,它是一种附属的经济性刑罚,所以一般都伴随在主刑之后。是因为犯罪才被抄家,抄家不是犯罪,具体要看涉嫌什么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