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制执行程序是法院裁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2、若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程序; 3、法院派出执行员; 4、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出要求执行的通知; 5、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 6、执行员强制执行。 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或隐藏财产的可能,执行员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不需要等到规定期限结束。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一、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