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福利房可以办不动产证吗 |
释义 | 单位分住房是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998年后全国均停止了这种分房形式。这种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公房),使用权属个人,有房屋“租赁凭证”,要交房租。所以,个人是没有房产证的,对房子没有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登记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 一、福利房是不是全额集资房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但是后来很多开发商或和企业打着集资的名义到处圈地,导致很多产权很乱,现在国家已明令禁止集资房子交易。所以全额集资房应该不算福利分房的。 二、无房产证的房产是否能办理公证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公证的,因为未办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没有进行过户登记的房屋办理公证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主要有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的、决定查封或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权属有争议的或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情况。未办房产证的房子权属存在争议,所以不得转让,也不能进行公证。 三、房屋拆迁土地出让的赔偿标准 1、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2、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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