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
释义 | 新生儿报销比例和成人是一样的,省级的医院一般是报销60%,市级的医院报销比例在60%、70%、85%不等。 新生儿医保能报销的比例具体如下:一般需要要根据所参保的类型而定。看新生儿参保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地区对此的规定不同,具体的报销情况应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以长沙为例,新生儿报销医保能报的比例为: 1.普通门诊报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保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70%,限额600-800; 2.住院报销:乡镇卫生院起付线200,县级医院500,市级医院1000,省级医院1500。扣除起付线后,乡镇卫生院可报销80%,县级医院可报销70%,市级医院可报销60%,省级医院可报销50%。若未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办理转诊手续的(危重患者抢救除外),报销比例相应降低15%。 新生儿医保主要报销以下三类费用: 一是普通门诊费用,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二是大病门诊费用,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三是住院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以三级医院为例,标准500元以上的话,基金支付比例为80%。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就可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需提醒大家的是,不同城市,具体的新生儿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不同的,因此,如果您想了解当地的新生儿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不妨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相关的政策法规或者业务指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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