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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有: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无续订合同意愿的,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妥善使用并保管租赁房屋等义务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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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