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领导故意刁难不让过试用期,让我走人 |
释义 |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对彼此进行考核的阶段。单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可以合法辞退员工;否则属于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根据第21条,在试用期内,除特定情形外,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在试用期内,如果单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合法的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 2、在试用期内,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理由辞退员工的,属于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违法辞退员工,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试用期内遭遇不公平待遇,被迫离职 在试用期内,我遭遇了不公平待遇,被领导刻意刁难,无论我如何努力,都无法通过试用期。这种不公平的对待让我感到沮丧和失望。尽管我努力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但领导似乎对我抱有偏见,并不愿意给我机会。最终,我被迫做出了离职的决定,这是一个艰难而痛苦的选择。我希望未来能够找到一个公正和平等对待员工的工作环境,让我的努力和能力得到应有的认可和回报。 结语 在试用期内,双方都有权对对方进行考核,这是一种双向选择的机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单位能够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合法地辞退员工而无需支付补偿。然而,如果单位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却非法辞退员工,则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赔偿金。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用人单位不得无合理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在我个人的经历中,遭遇了不公平待遇,最终不得不做出离职的决定。我希望未来能找到一个公正、平等对待员工的工作环境,让我的努力和能力得到应有的认可和回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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