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态补偿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1、根据补偿的具体支付方法,可将生态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如补偿金、奖励金、补贴、税收减免或退税、贴息、加速折旧等;实物补偿,如给予受偿主体一定的物质产品、土地使用权以改善其生活条件,增强其生产能力(生态移民补偿是典型);智力补偿,即给予受偿主体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增强其生产经营能力;政策补偿,即给予受偿者优惠政策;项目补偿,即给予受偿者特定生态工程或项目的建设权。 2、按照补偿基金的来源,可将生态补偿的方式分为:自组织的私人交易;开放的市场贸易,典型的是碳汇交易;生态认证或生态标识,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以高于普通商品的价格来购买经认证的生态友好型产品,这实际上相当给生产者所提供的生态服务付了费;直接的公共财政支付,如对财产权人进行土地保护、水土保持、生物资源保护等的行为直接给予资金补助。 一、拆迁补偿协议签订时要注意什么 (一)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二)拆迁行为的前提 当事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条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三)被拆迁房屋概况 被拆迁房屋概况是否明晰,将影响被拆迁人可得的补偿款是否恰当合法。 (四)约定拆迁安置补偿事宜 拆迁安置补偿事宜的约定共分两部分: 1、拆迁房屋补偿费。 2、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 3、其他补偿费。 4、协议履行的约定 二、哪些项目不需要交水土保持费 (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 (二)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 (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 (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 (五)建设军事设施的; (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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