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的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释义 | 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条上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一、债权人死了妻子必须还贷款吗 对于去世丈夫的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当偿还,对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用偿还,所欠债务应当从丈夫的遗产中偿还。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有义务还吗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是否需要偿还要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三、借条夫妻签字是否共同对方承担责任? 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责任,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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