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四川办理结婚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需要携带下列证件和证明:(1)男女双方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男女双方本人的居民户口簿;(3)双方的无配偶证明;(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满足结婚条件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携带以上材料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