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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食品流通许可流程
释义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经营者填写申请书;
    2、受理,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3、审核,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4、核准,核准人对提交核准的全部许可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核准意见;
    5、发证。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材料如下: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7、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要求如下: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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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4: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