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外商独资银行的分支机构,责任是总行承担吗
释义
    外商独资银行的分支机构,责任是总行承担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四)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
    (五)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六)办理国内外结算;
    (七)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八)代理保险;
    (九)从事同业拆借;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二)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十三)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第三十条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分公司设立的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23: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