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2年怎么证明,女方离家出走?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有以下证据之一,就可以证明分居两年。当然证据越多越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佳。 1、一方两年前签订的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两年前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达到两年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